毕业求职,就意味着身份的转变,上岗工作,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与学校发的“三方协议”有什么不一样吗?规范的劳动合同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在签订合同时又要注意些什么?参加工作,了解这些有关劳动合同的相关事项,有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今天就跟大家说说“劳动合同”那些事......
劳动合同和“三方协议”的区别?
答:“三方协议”是教育部门统一制定的书面文件,主要用于毕业生在毕业前明确就业去向,一般由毕业院校、毕业生和就业单位三方共同签订,但是“三方协议”并非是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约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因劳动关系而产生的各项权利义务的合同文件,包括工作岗位、劳动报酬、工作内容、社会保险等等内容。
劳动者在就业时一定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得以“三方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一定要是书面的吗?
答:是的!如果未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将需要承担一定期限内二倍工资的惩罚性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应当包含哪些内容?
答:《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 劳动合同期限;
(四)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 劳动报酬;
(七) 社会保险;
(八)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吗?
答:只有两种情况下可以,①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②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答:《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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