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和工伤预防很重要!
要健健康康过团圆年
工伤保险 什么是工伤保险? 哪些情况算工伤? 不幸受伤了该怎么办? 别急,我们一起来聊聊~ 什么是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而由国家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老板说参加工伤保险就需要自己出一份钱,我工作时小心点就好了。 各用人单位都应该为全部员工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保险费,职工个人不需缴纳工伤保险费哦~ 一说工伤 大家第一反应都会是 在上班期间受伤就算工伤 但现实中工伤情形千变万化 怎样的情形才算工伤呢? 以下10种情形可算工伤!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 患职业病的; 5. 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PS: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另外,以下情形可视同工伤 ①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②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③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不幸发生工伤怎么办? 万一不幸受伤 怎么做才能最大程度保障自身权益呢? 01. 及时就医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到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并且开具工伤发票。情况紧急的可先到就近医疗机构急救,可开具自费发票。 02. 工伤认定 03. 劳动能力鉴定 已认定为工伤,且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存在残疾并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在用人单位所在地镇区人社分局办理申请) 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对市劳动能力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自收到复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也可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04. 工伤待遇支付 经鉴定,因工伤达到一定伤残等级的,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待遇、死亡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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