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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年假、婚假......职工请假可以不批吗?一文讲透6种请假情况

来源:广西人力资源网 时间:2021-09-15 作者:恭城520人才网 浏览量:

身在职场,大家经常会因个人、家庭或其他原因需要休假。病假、婚假、产假、探亲假……作为HR,你知道哪些假期是单位必须批准的?哪些是可以协商的?哪些是有固定期限不能打折扣的?一起来看~


01

病假,必须给


病假,是指职工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的医疗假期。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3条规定: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

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
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
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
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
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由于职工身体不适才需要休病假,所以,职工只要提供医院出具的证明、履行请假手续,用人单位就必须批准。


02

带薪年休假,应当给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3条、第5条分别规定: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1、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2、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3、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4、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03

婚假,必须批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规定,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2016年1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婚假为3天。法定假期内全额支付。婚假期间工资支付遵从员工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另外,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此文件当时针对国营企业。通常我们都按最长3天计算。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04

产假,必须批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女方增加产假五十日,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日。休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工作单位不得扣减。


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发放;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参照生育保险标准发放。


如果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社保支付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即视为产假工资,若生育津贴低于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没有参加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另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等。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不合理待遇,可以通过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05

丧假,酌情批



《劳动法》虽然规定了员工享有丧假,但没有明确具体的天数和操作标准。


目前通行的做法是参照《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执行。


该《通知》明确:


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假期。


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规定: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因此,丧假的天数一般为3天,且不包括国家法定休假日,假期内照发工资和福利待遇。


06

探亲假,酌情定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规定: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注:文中出现的法律条文均以2017年《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婚姻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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